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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:廉租住房将实施分户验收

发表于2008-04-03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,要求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。通知明确,对廉租住房全面实施质量分户验收,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。 

通知规定,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,组织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后,方可交付使用;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交付使用。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。住房交付时,要确保供水、供电、供暖、燃气、电信等设施达到使用要求。质量监督机构要根据廉租住房的建设特点,制定专门的质量监督方案。 


规划部门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生活和就业方面的实际情况,廉租住房项目尽可能安排在近期重点发展区域、产业集中区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区域。建设单位要对廉租住房质量全面负责,依法加强对设计、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,保证住房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。监理单位要对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旁站式监理。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,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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